深圳市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-强化保障措施
发布时间:2020-03-17
强化保障措施
(二十七)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。加大市级财政资金的投入,对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单位或项目予以资助或奖励。鼓励各区设立区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加强市、区财政对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联动支持。
(二十八)加强人才队伍建设。加大体育产业高层次人才的规划和引进力度,简化外籍高层次体育人才签证办理程序,将符合条件的体育产业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体系,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。加强体育产业智库建设,鼓励各类智库机构开展体育产业研究。
(二十九)保障产业用地需求。将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,对体育设施项目用地予以优先安排。
(三十)增强部门协作。加强体育与发展改革、公安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规划和自然资源、税务等部门合作,加强联动,形成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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